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其他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年限为20年。
综上所述,大型车的报废年限根据车辆的具体用途和类型有所不同,最短为12年,最长为20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年限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改变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考最新的相关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